(网教发【2015】2号, 2015年3月21日)
为保障学校日常多媒体教学及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规范管理,结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现代教学资源是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础技术平台。其中包含多媒体教学系统资源、录播演播系统资源以及教学平台等软件资源。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现代教学资源的充分良好运用,发挥其应有作用。
第二条 学校现代教学资源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建设管理,为学校公共财产,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自觉爱护,加强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 多媒体教学系统资源使用
第三条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师生发现多媒体教室故障,请及时向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学技术部报修(报修电话见教室讲台上使用指南)。
第四条 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老师,根据教务处课表安排,直接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上课,如需调课、调教室,直接到教务处办理。
第五条 学期开始后临时安排的多媒体课程,以及借用教室,变更教室,调换上课时间等情况,需凭教务处开具的“安徽中医药大学临时借用教室借条”到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学部办理使用手续。
第六条 需要使用蓝牙无线话筒的老师,上课前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蓝牙无线话筒借用手续,使用后交还到物业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多媒体教学系统采用网络化管理,使用经授权人员的校园卡开关机。使用人员为授课教师、辅导员以及其他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学系统的人员。
使用人员授权:
授课教师名单由教务处提供,辅导员名单由学生处提供,其他需授权使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提供,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相应授权。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实行时间管理,保证正常教学时间使用,使用时间为:
上午、下午、晚间课前20分钟开启;上午、下午、晚间课后10分钟停用。
第九条 多媒体教室中控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系统的管理核心,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第十条 中控室监控大屏是为实时观看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情况、保障教学而设,为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资源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使用功能拓展,如中控室监控大屏可用于期中教学检查、学期考试监控等,具体根据教务处相关安排等。
第十一条 为保障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多媒体教室中安装有摄像头,24小时不间断录像,录像资料保存2周。录像资料仅为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查阅;如遇特殊情况需查阅,需由相关部门和院部提交申请,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录像资料不得拷贝外传。
第三章 演播中心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建有演播中心,包括高清录播教室、演播室和后期编辑室等,用于拍摄和制作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MOOC和微课等在线视频课程。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制作与共享。
第十一条 需要在演播中心录制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课程制作课题项目的教学视频,需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报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录制手续,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其他需要在演播中心录制专家讲座、讲课比赛等教学相关活动或者资源制作的单位,请到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页上下载“优质教育资源制作申请表”(附件1),填写后到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有具体制作要求及说明文件的,需提前联系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老师及时沟通。
第四章 少荃湖校区学术报告厅(A114)使用
第十三条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术报告厅(A114)的使用及设备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四条学术报告厅实行预约登记制度,遵循先申请后使用、重大活动优先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会议、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等。
第十五条申请使用流程:
1.使用单位填写《少荃湖校区A114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附件2),在使用前一周通过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提交使用申请。
2.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统筹安排,公布下一周使用安排。
3.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A114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使用,保证使用安全,服从报告厅管理人员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现代教学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中医药大学录播室(优质教学资源制作)申请表(见下载中心)